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已批准再注册药品长期未生产恢复生产的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4年第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已批准再注册药品恢复生产申请程序及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 9月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fjzcspc@fjmpa.cn,邮件标题请注明“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已批准再注册药品恢复生产申请程序及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
1.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已批准再注册药品恢复生产申请程序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已批准再注册药品恢复生产的申请程序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wps意见建议反馈表 .doc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