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 检查地址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类型 | 检查结果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持有人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 | 复方板蓝根颗粒(规格: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562),受托方哈尔滨九真堂制药有限公司前处理提取车间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生产线、固体制剂车间(二)颗粒剂生产线)
| 2025年3月4日-3月5日上午 | 依申请 | 符合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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