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省药监局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年4月15日—4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lnyjjrsc@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 1.《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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