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5〕16号
各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现将《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数据支持工作
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完善数据服务机制,系统归集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在确保安全合规前提下,为药品研发企业、科研院所提供数据支持,精准引导研发方向,提升创新效率。
二、积极推动创新药进入定点医药机构
创新药进入临床应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协同优化创新药进入定点医药机构流程,对临床急需,疗效明确的创新药按照相关要求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及时结算,切实打通创新药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开展以创新药研发为导向的科研攻关。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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