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恢复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业务办理的公告
鉴于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尚未公布,为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享受不中断,现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业务办理
自2025年8月1日零时起,正式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业务,每月1日-25日可办理缴费。
临时缴费基数规定:在新缴费基数公布前,参保职工可暂按原缴费基数申报缴纳2025年7月份及8月份的医保费。
后续处理:待新缴费基数公布后,已缴纳的7月及8月医保费具体调整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医保待遇享受安排
为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对医保待遇衔接做如下说明:
待遇衔接:成功缴纳2025年7月份医保费用的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含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等)可连续正常享受。
暂停提醒:自2025年8月1日起,未缴纳7月份医保费的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含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等)将按规定暂停。
待遇恢复:因未缴费导致待遇暂停的参保职工,在足额缴清当月(7月)欠费及后续应缴费用后,其医保待遇将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即时恢复。
三、温馨提示
为避免医保待遇暂停影响您或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请务必关注缴费截止时间,优先确保7月份医保费用及时足额缴纳,建议同步完成8月份的缴费。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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