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保函〔2025〕85号
关于调出《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部分物品的通知(第三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立项指南的相关规定,各种衬垫、手术巾、治疗巾、润滑剂、备皮工具、非药品类对比剂等“基本物耗”不另行收费。在征求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调出《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中的造影剂(见附件)。
请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督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对于本次调出的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不得收取费用,并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0日起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主动公开)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