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挂网药品价格纠偏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5〕7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核查数据和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要求,结合前期中成药生产企业填报的日均用量并计算日均费用情况,经综合梳理药品挂网数据(以2025年8月20日为准),现就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挂网药品价格纠偏工作通知如下。
一、纠偏药品范围及处理标准
药品范围:同通用名剂型日均治疗费用大于最低日均治疗费用10倍及以上的中成药(根据国家医保局有关核查数据线索处理,共88个,详见附件)。
处理标准:须按不高于价格参照药品日均治疗费用10倍进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将挂网高价药品的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未调价的相关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暂停时间3个月后,如需申报恢复挂网,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暂停时限价,且须符合申报时相关价格政策要求。其他中成药的生产企业也应对照我省已挂网同通用名剂型药品最低日均费用、省内挂网价格等,主动规范挂网药品价格,后续持续推进挂网药品相关价格纠偏工作。
三、价格调整时间及流程
拟调整挂网价格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自即日起至9月4日17时前,使用企业CA或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价格联动管理”栏目,在“待确认”页签中找到需确认的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最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价格信息填报。对纠偏价格有异议的应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招采管理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有效申诉材料,按照申投诉流程处理。
此次因纠偏被暂停的药品价格信息不作为后续(含九月份)其他企业申报的比价锚点。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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