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联播网!

媒体报道|@福建人,明起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下调!

时间:2025-09-15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31日讯(记者 张静雯)记者刚刚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降低参保人员费用负担。6月1日起,福建省将下调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预计一年可减轻患者相关费用负担2亿多元。

  福建省医保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来,精准对接参保群众新需求新期盼,着力解决好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去年提高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今年5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对设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医用耗材,在最高支付限额(含)以内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个人先行自付是指属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需要参保人先行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此次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意味着参保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将减少,今后福建患者看病更省钱。

  举个例子,假设一种医用耗材价格为3000元,先行自付比例20%,报销比例为7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那么需要个人先承担先行自付比例20%的费用,为600元,报销金额=(3000-600)x70%=1680元,报销后个人自付720元,加上之前个人先行自付的600元,个人自付费用合计1320元。如果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调整为15%,根据上述算法,个人自付费用合计仅1215元,节省105元,实际医保报销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507/t20250708_69630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