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财务〔2025〕67号
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 号)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住院病案首页填报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17〕91 号),现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5〕23 号)等 12 个文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病案首页分类予以明确,请各医疗机构按此执行。请市中医药管理局和市医管中心依职责加强管理,请各区卫健委按照属地原则通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附件:泌尿系统透析类等12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住院病案首页分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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