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18〕8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21〕13号)要求,为加强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监管,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xlsx
附件2: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xlsx
附件3:经批准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x
9月25日,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以来,宁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专职检查员业务能力,...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方...
9月24日,2025年贵州省药物...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信息通告(202...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