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4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支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五项卫生健康措施》,其中第9条规定“支持台湾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闽就业,允许护士办理执业注册。……”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参照《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省卫健委起草了《关于做好台湾地区护士来闽执业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经征求意见成熟。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做好台湾地区护士来闽执业有关工作的要求,主要包括台籍护士来闽短期执业的备案程序、申请材料、执业有效期、执业范围、注销执业备案情形等内容。
三、台湾护士来闽执业备案流程图
相关链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台湾地区护士来闽执业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卫规〔2025〕1号)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台湾地区护士来闽执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
经审评,沈阳天...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业务...
9月24日下午,省药监局赴省医药商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试验检查能力建设...
...
为确保三晋名方优选工作科学、规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