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妇幼函〔2025〕451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妇幼保健院,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25〕264号),2025年上半年全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已于5月完成,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请各地各单位通知考试合格人员及时向市级卫健部门提出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认定申请。各地要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25〕106号)要求,加快推进本辖区产前筛查机构审批工作,完成消除县级产前筛查机构空白点任务。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产前筛查类别)合格人员名单
2.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产前诊断类别)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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