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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解读

时间:2025-09-15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党的领导、政府组织、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临床用血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建立全国血液联动应急保障机制,全国无偿献血总量、献血人次数、血液安全水平位居全球前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我委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奖励12次,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超过300余万人次(含本届表彰)。按照表彰奖励程序,我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对2022—2023年度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军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75.9万名献血者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较2020-2021表彰年度增长7.9%),对500个单位、205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对15737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对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对4414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挽救生命,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相关链接: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fgwj/zcjd/qtzcjd/202508/t20250826_6995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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