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价标准(试行)》要求,经广西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评估结果合格,现予以确认,评估合格有效期3年。请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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