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宏宝泰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其采取了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检查分局现场复查,决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主动公开)
“桓仁山参”为中国中医药健康产业赋能助力...
近日,市药监局第五分局作为受托生产企...
新华社纽约9月25日电(记者 尚绪谦...
联合国9月24日电(记者 夏林、孙奕...
新华社联合国9月23日电(记者 夏林...
9月21日至24日,国家药监局分别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