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 第1部分:窗口服务》(征求意见稿)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示范窗口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翔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中兴二巷5号甲8号
邮编:110000
电子邮件:sybzx_sifwb@163.com
电话:(024)31281129
传真:(024)31281129
附件:1.《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 第1部分:窗口服务》(征求意见稿)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示范窗口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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