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协就商品房投诉五大问题消费者如何“避坑”发布典型案例,我市一起关于消费者购房遇商家花式违约消费调解案例入选。
潘先生在某房产公司购房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签订合同后房产公司一直未能正式网签,潘先生申请无理由退房无果遂投诉至天长市消保委,经工作人员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公司退还潘先生64万余元购房款。
居住需求是老百姓最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通常也是单笔支出最大的消费。普通消费者由于商品房交易频次少,相关知识比较缺乏,而房产交易中又关联金融等多个行业,使得商品房交易问题复杂化,消费者通过买卖商品房实现居住需求的同时,也经常发生消费纠纷。这对消协组织依法履职提出了新挑战。
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滁州市消保委积极探索创新维权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致力于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切入点,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着力点,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为重点,聚焦民生热点,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滁州市消保委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营造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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