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落实职责任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的统一部署,我委于2022年在全区启动2021年度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1年版)》。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两档分别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加分项共6方面64个指标,并按照工作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赋予不等分值。
全区105家妇幼保健院参加了2021年度妇幼保健机构考核,其中,13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中,9家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4家评定为良好,优秀率为69.23%。全区92家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中,21家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38家评定为良好,优良率为64.13%。
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考核为抓手,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为广西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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