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45号),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备案号:械临机构
备201800023)等30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见附件),将委托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组织对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条件和能力开展现场检查。
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通告 2022年 第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1/2022/2/22/c61664ba3aae40e4b3afcd0bfb6a542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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