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加快完善锦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体系,不断巩固全市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提质增效成果,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水平,锦州市制定出台《锦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新办法包含总则、备案管理、就医管理、医疗服务管理、资金管理、监管和协同、宣传和培训、附则等八个章节,政策新增调整亮点内容包括:一是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保留其参保地普通住院直接结算,保障其全国范围内住院费用都能享受医保报销;二是提升城镇职工参保退休人员的异地转诊转院、临时外出医保报销待遇水平,在原有报销待遇水平上提升9%;三是进一步扩大转诊转院病种,由原先161个增至203个;四是持续完善容缺备案制度。
《锦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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