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2〕1064号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漳州市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关于成立区域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请示》(厦大翔安医〔2022〕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医院作为联合机构加入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联合OPO。调整后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组成机构及其服务区域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其服务区域(2022年调整)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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