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药监局印发通报,陕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药品安全考核评价等次为A级、排名第4,并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前5名,予以通报表扬。这是继2020年之后,陕西省药品安全工作再获殊荣。
通报称:2021年,陕西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统筹推进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持续强化药品安全质量监管,推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推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或以上级别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持了药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排查化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案件查处和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推动工作落实效果显著,取得了突出成绩。加强药品安全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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