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依法落实《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父母育儿假制度,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按照2022年9月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
(转载网址:https://www.ts.cn/xwzx/shxw/202301/t20230105_10939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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