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减轻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4月28日,唐山市印发《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限额的通知》(下称《通知》),自5月1日起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限额。
《通知》明确,一个自然年度内,对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支付限额由800元调整至16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至2000元。
《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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