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莆田市医保局获悉,3月起,莆田市新增13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此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的适用范围包括多发性硬化、肢端肥大症、银屑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参保人员在莆田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支付金额计入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医保报销费用单列结算,年度封顶线为4万元(如使用多种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共用封顶线为4万元)。此外,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据了解,莆田市此前已有20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范围为适于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患者无须住院治疗,即可在门诊使用这些药品,并由医保按规定报销。(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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