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持续深入做好基金监管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7月3日至4日,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两级医保部门召开2期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工作警示教育集中约谈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综合行政执行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对个账户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好医保服务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合理规范的医药服务提出具体要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多次对基金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同时,要以会议精神为契机,增强法律、诚信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熟悉掌握医保政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人员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自觉性、主动性,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协力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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