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规范调整。
《通知》规范调整了公立医疗机构114项超声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项目名称、项目内涵等内容,废止41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同步调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废止34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记者查询发现,废止原超声检查项目价格包括B超胸部每次45元(应含肺、胸腔、纵膈)、经颅多普勒每次120元、搭桥术后桥血管超声侧血流量每次480元等41项;废止原超声检查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包括ABD超声检查、B超导向穿刺等34项。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