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监通告〔2023〕30号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推动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全面网上受理、审评审批电子化,促进本市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11月1日起,本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系统”(eRPS系统)提交线上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资料后,无需再提交纸质资料。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1-63269368;021-54909343(传真)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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