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力做好节日期间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知》要求,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要加强对高风险、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特别是针对委托生产、流通销售等重点环节,疫苗、集采中选、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重点品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此外,要持续抓好网络销售监管,严防重惩违规网售行为。加强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知》明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部署安排,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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