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3〕26号)的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辽宁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hscjgc.fda@ln.gov.cn。
附件:1.《辽宁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征求意见稿)修订条款说明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