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五项卫生健康措施的通知》,从4方面提出15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加大台湾卫生人才吸引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医院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向在闽台湾医师开放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在闽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工作实践,推动闽台双方中医“双向”师承教育等。二是完善在闽台胞卫生健康制度保障。支持在闽常住台胞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持台胞证可实现网上预约挂号服务等。三是推动福建省重点区域率先突破。支持在闽台资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支持台湾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闽就业,支持福建建设闽台中药材集散基地、筹建两岸中医药领域专家智库等。四是推动福建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福建省有关地市参与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落实委省合作协议,支持指导福建省全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不断推动深化医改取得新成效等。
若干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闽台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卫生健康领域融合发展。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联播网 bjlb.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