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药监局牵头,会同河北、江苏、浙江、广东、云南、山西六个省药监局历时一年半共同开展全国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化处罚裁量适用研究。研究成果丰硕并得到充分转化,为国家药监局出台《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提供了重要支撑。《规则》的出台是落实《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规范全国药品领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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