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省办法在江门市平稳落地,江门市医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新政平稳有序实施。2023年,全市享受医疗救助服务41.66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1517.53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1941.81万元,医疗费用支出9575.72万元。
简化经办流程
将服务事项清单延伸至镇街,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网络镇街全覆盖,按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简化经办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提高医保业务办理便捷性。及时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碰救助对象信息,积极与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探讨分析医疗救助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切实做好救助对象的服务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按规定正常便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宣传工作精准到位
制定工作指引,联合市民政局开展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培训,围绕医疗救助政策改革重点问题进行细化解读,确保各县(市、区)业务经办人员对政策准确把握理解,并指导做好属地镇(街)医保基层经办机构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面,调动各级力量资源,将政策调整内容精准传达给有关救助对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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