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近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绛县2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符合性检查。
市局检查组围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计算机系统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各项制度,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执业、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分区分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过期药品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并责令限期改正。
绛县局将继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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