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汛期药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民生,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防汛救灾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汛期受灾地区药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药械经营企业加强药械储存、运输管理,做好药械质量验收工作,严防受污染药械等问题产品流入市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捐赠药械的接收、储存、分发等工作,确保捐赠药械渠道合规,质量安全,防止问题药品、过效期药品等通过捐赠途径进入受灾地区,确保捐赠药械安全;做好药品保障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洪涝灾害期间的应急用药保障供应工作,建立保障药械供应质量安全的应急预案,支持药械生产企业有序精准扩大产能,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优先物流配送,加大库存,满足受灾群众的用药用械需求;指导受灾企业科学制定灾后恢复生产、经营的计划,协助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恢复生产、经营中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药械供应短缺、质量安全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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