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组对河津市去年新开办、发生变更事项的2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对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符合性检查“回头看”。
检查组详细查看了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等要素及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环节,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计算机系统运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进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等内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指导讲解,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河津市局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企业做好符合性检查问题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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