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1日起,衡水市将15种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更好地惠及生育困难家庭。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从8月1日起,衡水市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5种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衡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为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医保基金支付“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时,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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