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药学(非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邓树勇等10名人员(名单附后)已于2024年11月14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非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我们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职称评审,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1.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联系电话:0951-5672012;
2.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联系电话:0951-6028925、6026269。
附件:2024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非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10人.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系列
药学(非临床)专业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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