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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解读

时间:2025-09-15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经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国卫老龄发〔2022〕14号)。2024年1月命名第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充分调动了各地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成为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2025年我委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每2年开展一次评估,每次命名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各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机构及专家等意见,修订完善形成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

    二、主要内容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

    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顺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创建范围: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创建标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包含党政重视,部门协同;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固本强基,优化提升;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支撑,加强保障;群众认可,评价良好6个方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为运营满5年及以上(以取得资质时间为准),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优先推荐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对老年疾病开展早期干预,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满足“五好”要求,分别是环境设施好、人员队伍好、内部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果好。

    工作流程:自评申报、省级推荐、评估验收、公示命名、动态管理。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cjd/202508221602009203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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