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规划函〔202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委(局)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研究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附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5年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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