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中医药函〔2025〕50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省医科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卫职院,厦门医学院:
根据《福建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实施办法》(闽中医药函〔2024〕49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资助计划141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青年骨干项目20项、一般项目81项、软科学项目20项,详见附件1—4。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7月14日—7月31日期间登录“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任务书(任务书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及项目组成员需与申请书保持完全一致);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完成后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和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盖章后,由设区市级卫健部门于8月8日前报送省卫健委中医二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高校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
联 系 人:林颖欣,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附件:1.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目录
2.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青年骨干项目)资助计划目录
3.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一般项目)资助计划目录
4.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软科学项目)资助计划目录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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