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不断提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实施,按照《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蓝盾护水“九个一”活动的通知》(伊卫监督函〔2020〕7号)要求,伊春市乌翠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2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情况、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使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进行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车辆2车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1份。
下一步工作中,伊春市将继续以《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宣传与培训为抓手,深化落实蓝盾护水“九个一”行动,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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